一、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其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1、各实验室指定一名实验室安全员,协助PI开展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;
2、安全员需要有责任心,尽量不要安排学生担任,最好任期能超过两年以上,更换新的安全员,一定要到院办报备,同时新的安全员要接受实验室负责人或离任安全员的培训。
二、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对学院所有实验室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抽查。
三、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,实验室应及时落实整改;
四、定期主动进行安全自查,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。
五、化学试剂的购买、存储、使用及废弃物处理。
六、化学剂的购买必须通过《清华大学试剂材料管理系统》进行,对于无购买资质的剧毒品、易爆品,不能通过各种方式私下购置。
七、指导实验室成员正确存储危化品。
八、“谁产费谁管理,谁产废谁负责,杜绝危废直排”
九、“分类收集、定点存放、专人管理、集中处理”
十、 不要冒用他人身份证明,触及法律,是违法行为(特别是疫情防疫期间)。
十一、学校规定,禁止在办公场所内给电动车自行出电池充电,学院规定,不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楼宇。
十二、实验室门外的地方是公共空间,楼道是消防疏散通道,任何人不要占用。
十三、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要求的高层建筑双面布房楼道须净宽1.5米以上,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0)要求楼道净宽大于2.0米等要求,具体要求如下:
十四、净宽2.0米以下不准堆放任何物品
十五、净宽2.0米(含)以上严禁堆放任何实验设备和试剂等实验物品、纸箱和塑料制品等易燃物品,一般情况下不摆放其他物品,保持通道通畅,如特殊情况下需要摆放铁皮办公柜等物品,要报所在院系审核,并按照院系要求,摆放稳定可靠,柜门安全锁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