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教学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教学实验动物的一切事宜。
2. 教学实验中使用动物需上报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,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,以实现实验动物的规范管理。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。
3.教学实验动物购置要有计划性,随买随用,不得在教学实验室内滞留。
4.所有教学实验室严禁饲育实验动物,实验剩余的动物及时与院实验动物中心联系处理。
5.教学实验动物的尸体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及时送交院动中心统一处理。教学实验室负责人要做教学实验动物购置与使用情况记录。
6. 中心内部要加强管理和教育,及时检查总结,提高实验动物的管理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