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生命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,仪器的运行和监管由生命学院保安员配合进行。
2、保安员严格按规定操作仪器,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,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,不得无故中断监控,删除监控资料。
3、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。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设备,调用或拷贝监控系统内的资料;禁止随意改变、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;禁止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(包括电脑)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;
4、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、有关物品摆放整齐。
6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,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;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。
7、值班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,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、停止系统运行。不要随意更改硬盘机的设置。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。
8、监控室必须有保安员昼夜24小时值班。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、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。
9、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上报。